人云亦云:经典的场合——《尤利西斯》书评
拖了四年,从大学开学到大学毕业,我终于把这本书看完了。当然不是一直读,而是断断续续的,这其间准备出国的那段时间每次一摸到书脊就默念“还有要事,还有要事”,然后就放弃了。
后来什么都搞定了才拿起来下册继续看。因为大学经历了很多,也学到了很多,不知怎的,居然三天就把下册看完了,特别是多少能看懂的斯蒂芬和布鲁姆在一起的那部分看起来还是很爽的,我觉得自己就像是一台解码的机器,乔伊斯隐晦中想要传达或者想要颠覆的思想,自己也感觉可以理解和消化了,甚至生发出新的东西,已经被那种语感所影响,想出更多更广的类似产物来。
但问题是,我不觉得这本书有多经典。当然有我这人脑子秀逗的可能,但好吧,稍微假设一下我脑子没有秀逗,为什么呢?至少这几年这本书没有显得那么经典了。
我找了一些网上的资料,才发现这本书在出版之前,有一篇报道称此书被NYT评为100本最伟大之书的TOP几。这多少解释了这本书能在国内达到这个地位的原因。而且因为此书之晦涩、以及国内读者对《奥德赛》等背景常识的缺乏,更是加深了人们对其的神秘感。
国内的外国文学潮流一向是“潮流型”的,大家都很潮。集中体现的就是每年诺贝尔文学奖出来的时候大家都哄抢作者的书(2000年的例外),现在至于出版社一听说谁被提名就赶快去抢版权,甚至不在乎可能存在的风险──晦涩。不过大部分作品都在潮流过去的五年时间里很快消失在公众的视野里。
尤利西斯,因为过于晦涩,居然进入了我们的“经典”名单,算是不幸之万幸。我不否认这本书的经典性,但更冷静的思考,我居然开始觉得这本书在本质上跟后来美国的荒诞派文学相当神似,也就是说,这本书其实是以恶搞为宗旨的。恶搞爱尔兰当年现状,恶搞时事、恶搞名人,恶搞经典文学。这跟我们现在很多人所做的事情很像。也正因为他选取的对象,增加了阅读的难度。就想象十年以后的孩子再回头看如今的恶搞,比如很黄很暴力,他们未必能理解。换个国家也是。跨时代加上跨国家,所以尤利西斯难读,再加上作者为了恶搞,玩文字游戏,读得懂就怪了。
读不懂为什么大家还说这是经典?人云亦云。要我说,其实尤利西斯未必就那么“经典”,相比更伟大的希腊史诗或是浮士德或是莎士比亚,尤利西斯只是诞生在一个合适的时代:现代文学即将粉墨登场。尤利西斯在这个意义上,更像是一首激昂而混乱的序曲,就像王尔古雷的。
好吧,如果你想说我在扯淡,免了,因为我确实在扯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