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准闲逛
我算是喜欢闲逛的。
以前上高中的时候,中午没事干,我就喜欢在街上闲逛。
我闲逛的路线,先是从学校走到附近的小卖部买点啤酒,后来抽烟的时候买烟。有时还没吃饭,就找点方便拿着吃的东西,比如豆皮或者千层饼,然后拿着去江边。
当时的江边还什么都没有,一堆泥巴,没有江滩公园。江滩对面有个什么技校,他们的体育场搞到了江滩里面,好像还有个足球场。
有时我也在晚自习的时候去,有次居然带了本书去芦苇丛中躺着看,差点看睡着误了晚自习。
不过我确实有次闲逛误了一次英语考试的听力。
晚上回来的时候,可以看见江边的一栋不高的楼,可能就是那个技校的,里面有很多灯,可以看见很多人在里面活动,我总觉得所谓“万家灯火”,可能就是这种感觉,看着别人在楼里面作息,我就有种自己也算是活着的实感,心里会暖一下。
后来晚上回家,一个人沿着中山大道走到解放大道的电车站去,也算是闲逛。路上要穿越一个夜市,一个大排档,路灯下的树看起来竟然有点翠绿的颜色。
后来认识的朋友,也算是喜欢闲逛的。不过现在他们也都不在武汉了,不知道在哪里闲逛在。
在美国到处玩的时候,突然发现很多地方写的是no loitering。不知道是不是不准闲逛?
特别是有些商店里面,但是我觉得所谓“逛商店”,本来就是要逛的嘛。
GabrielGon
我也喜欢逛,不过总觉得一个人逛有些别扭。特别是进商店的时候,不喜欢那种注视的目光
chotson
个表,我怎么感觉那么熟悉,你以前不是叫“裸逛”的么?
howchou
裸逛有歧义,网上暂时不用